【基金委】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指南

  为拓展和巩固中欧双方科研人员的合作伙伴关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6年起设立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支持中方科研人员依托主持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邀请欧洲科研人员来华开展学术交流,深化拓展中欧基础研究合作网络。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采用双PI申请制,不设项目参与者,中欧双方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中方申请人: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2. 能够为欧方申请人来华开展合作交流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欧方申请人:

  1. 具有欧洲国家国籍;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6年1月1日);

  3. 具有博士学位,在欧洲高校及科研机构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并拥有正式职位;

  4. 与中方项目申请人的研究方向优势互补;

  5. 提交项目申请时,未被我国境内单位全职聘用;

  6. 来华交流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资助内容与相关要求

  (一)资助内容

  本项目资助的合作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为依托单位开设暑期学校课程、以及依托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等。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来华交流时间要求

  欧方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实际来华交流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30天。

  (四)资助强度

  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

  三、限项申请规定

  本项目属于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中欧双方申请人每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2. 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

  3.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2)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3)点击“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4)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然后按系统要求选择依托的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可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申请书填写说明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模版中的填报要求,按照年度列出欧方申请人来华拟开展的合作交流计划和拟开展的工作内容,交流计划如涉及小型学术会议,应说明会议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申请书正文内容应当使用英文填写

  4. 预算编报和执行要求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预算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预算;

  (2)本项目采用预算制,无间接费用。资助内容包括欧方申请人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执行交流计划产生的直接支出;

  (3)本项目经费支出应当由中欧双方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提交依托单位报销。

  5. 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加盖中方依托单位公章的正式邀请函(模版见附件1);

  (2)中欧双方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模版见附件2)。合作协议内容包括欧方申请人来华合作交流内容、具体时间和计划安排、以及知识产权约定等;

  (3)中欧双方申请人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每人不超过5篇)。

五、台内申请流程
2026年7月25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2026年9月5日前,请完成系统提交,科研处形式审查。
科研处联系人:程琪,分机5174,chengqi@shao.ac.cn ,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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