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后续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在2024年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数学和物理(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项。
(三)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申请人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捷方团队所有成员须是CAS研究所科研人员,捷方团队中至少有1/3必须是青年科研人员或博士生。捷方项目指南请见:https://www.avcr.cz/en/academic-public/international-affairs/news/,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捷(NSFC-CAS)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应符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附件及填报要求详见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475.htm
四、台内申报节点
5月10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6月4日前,请完成系统提交,科研处做形式审查。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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