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4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12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FWO向比方科研人员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比方申请人应符合F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FWO提交申请,比方指南详见:

https://www.fwo.be/en/fellowships-funding/international-collaboration/extra-european-research-projects/bilateral-research-cooperation-china/。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应比方请求,中方申请人和每个国内合作单位(如适用)的1位合作者需要在2024年5月22日前在比方网站https://fwoweb.fwo.be/上完成注册。账号申请流程需要24小时,建议尽早完成注册。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附件及填报要求详见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2027.htm

四、台内申报节点  

416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516日前,请完成系统提交科研处做形式审查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702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