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接国际合作局通知:为推进我院与捷克的合作关系,加强科研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我院与捷克科学院决定共同择优支持双边交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交流合作领域不限。
2.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期。每个项目每年可支持30人/天的互访。
3. 出访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外接待单位根据院级协议标准提供,往返旅费由出访人员自理。
5.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28日前上报,之后概不受理。
6. 如有项目问题,请咨询国际合作局陈昌瑞,咨询电话:010-68597506。
中国相关征集通知请参考:http://www.bic.cas.cn/tzgg/201904/t20190411_4688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