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关于做好2018年度总结、考核的通知
台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总结和干部、职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总结工作的安排
总结内容 |
责任人 |
提交时间 |
提交部门 |
备注 |
个人总结 |
职工 |
2018.12.12 |
部门领导 |
人教处组织部门进行考核,12月21日前完成,并将结果提交人教处。 |
课题组总结 |
课题组长 |
2018.12.13 |
研究室 |
研究室根据汇总材料,撰写研究室总结报告,于12月12日前提交科技处。 |
研究室总结 |
研究室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 |
2018.12.14 |
科技处 |
科技处汇总,形成全台科研工作总结,于12月17日前提交给党政办。 |
职能和支撑部门总结 |
部门负责人 |
2018.12.17 |
党政办 |
党政办汇总,形成行政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完成,并将全台的科技和行政报告汇总,提交台领导。台领导研究审定后于2019年1月5日上报中科院。 |
党支部总结 |
支部书记 |
2018.12.17 |
党政办 |
党政办汇总,形成全台党委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提交台党委领导。 |
注:
1、科研人员总结主要包括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主要工作进展、成果和贡献(获奖、论文和专利等),人才培养和研究生教育等;职能部门和支撑部门人员总结要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进展和成果;中层干部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还要明确分管的内容和工作完成情况,并汇报述廉工作。
2、参加学术、保密、质量、标准化等各类继续教育的人员,务必汇报相关工作。
3、研究部门的总结要突出重要的科研成果、人才引进和培养。
4、行政部门的总结要突出重点,反映亮点,及围绕服务科研工作的情况。
5、各部门的年终总结工作要包括两个文明建设,以及典型的好人好事。
二、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
1、一般职工的考核:由人教处负责组织实施,职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018年12月12日前提交,人教处组织各室务会和行政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于2018年12月21日前完成。并将测评结果提交台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人教处“关于2018年度台一般职工年终考核的通知”。
2、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参与考评人员按要求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提交至党政办。具体考评方式另行通知。
3、台领导班子与领导人员的考核:由上海分院分党组负责实施,一般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进行;可结合年终总结会议、年度工作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进行。具体考评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等级的推荐和确定
1、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档,其中“优秀”控制在15%内,“良好”控制在25%内。各部门按“优秀”、“良好”的比例推荐,并排序上报。
2、“优秀”、“良好”最终人选由台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确定。
四、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台长沈志强任组长,党委书记侯金良任副组长,成员由台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工会主席、党政办主任、科技处处长、人教处处长、研究室主任和职代会代表组成。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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