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论文答辩及学位申报工作通知
各位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及时间安排,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学位评定委员会2023年夏季会议将于2023年6月上旬举行,为保证学位审核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及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备案制度,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备案工作。如需备案,请将上海天文台保密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台保密委员会公章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或者《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附件4)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5,须填写详细申请理由)纸质版,于2023年3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部,请同时发送备案名单电子版(WORD格式)至chuyi@shao.ac.cn。
1.台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对备案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其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硕士学位水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2.学位论文涉密及延迟公开的研究生申请学位须避免泄露保密内容。在网上填报学位审核相关信息时,若涉及保密信息,须在不能公开的有关部分用“保密论文”或“延迟公开论文”等字样替代。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环节和学位审核工作的正常实施,原则上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题目、关键词和摘要内容不得涉密。
4.对于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印刷本进行审核;涉密学位论文暂不需提交,待解密后将进行重点审核。以上两类论文封面上须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标注。
5.已做涉密或延迟公开备案的学位论文若发生涉密事项变更,应及时报送变更备案信息。
6.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涉密或延迟公开论文备案工作的,将不再受理其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申请,2023年夏季学位会将不按照涉密或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受理。
二、提前/延期毕业申请
1、学习期限未满3年但已满足提前毕业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若申请提前答辩,请于3月25日前与研究生部联系并提交申请材料。
2、《上海天文台2023年夏季应毕业生名单》见附件6,无法参加2023年夏季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请登录台电子台务-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研究室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表格,于3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部。天体物理研究室若有相关程序要求,本次最迟可延至3月31日前提交纸质表格。
三、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申请参加2023年夏季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最迟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程序及各环节注意事项见《答辩前后的程序》(附件7)。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3月25日前,学位论文盲审稿基本定稿;3月30日前,国科大SEP系统提交论文盲审,包括:①论文格式检测、②论文查重、③答辩申请(上传盲审论文)、④导师及研究生部审核;
2、4月25日前,盲审通过后提交常规送审材料;4月30日前,秘书协助完成常规送审;
3、5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4、5月25日前,完成学位信息确认。
四、学位信息申报(详见附件8《学位授予审核及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学位申请人应在5月25日前完成“学位管理”系统信息确认工作。
“学位管理”系统为生成系统,其中,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导师信息、课程学习信息及培养环节信息,分别由“学籍管理”、 “教师管理”、“教务管理”和“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发表论文情况、社会实践及学术报告、答辩申请、论文评阅、答辩情况等信息填报均在“培养指导”系统完成后同步。如相关信息有误,需在对应引入系统进行更正。
学生在“学位管理”系统需填报的信息如下:
(1)学籍注册信息外的个人基本信息;
(2)学位论文电子版(最终版),“学位管理”系统自动从“培养管理”系统引入学生在论文初审前上传的最后版本,如学生在学位初审后对论文进行了修改,需在“学位管理”系统重新上传。建议最终版的学位论文在“学位管理”系统上传,上传后点击在线预览进行确认。
(3)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及初审后若做了修改,应将逐条对应专家质疑的详细的修改情况填报到系统中。“培养管理”系统中评阅后修改情况的填写应在论文评阅完成后,学生先选择是否有修改。如有修改,学生点击“是”,填写修改情况并上传导师签字(或附导师证明邮件等)的修改情况文件;如没有修改,学生点击“否”即可。若学生未选择“是”或“否”,在“学位管理”系统同步数据时会提醒学生进入“培养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4)在“培养管理”系统中详细填报科研成果署名单位的字段,并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
(5)学位论文关键词个数应该在3-5个之间,用逗号隔开,其他符号系统无法自动识别。
(6)在信息确认前,确保所有从其他系统引入的数据均已同步进入“学位管理”系统;同步数据之后,若在其他系统做了相关修改,须再次同步到“学位管理”系统中。
学生须对本人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按钮,提交至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的学科专业与本人所学的学科专业一致,与本单位现有的学科专业培养点一致;确保系统中录入的学位论文题目与学位论文最终版题目一致;保证上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上海天文台研究生用以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第一作者为申请人本人。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习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专利、奖项及2017年2月23日之前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在学生申请学位时由台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3、学生用以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相符。系统中上传的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签字确认,以免出现误判或伪造等情况。
4、根据三届七次校学位会的决议,原则上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要同步,答辩后应及时申请学位。
5、目前,学位论文答辩应以线下答辩为主,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辩方式。采用视频答辩的研究生(申请人在独立空间答辩)应提交《上海天文台研究生论文视频答辩申请表》。
6、根据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学位字〔2022〕121号)(附件9),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实行盲审。上海天文台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盲审与常规评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通知可至台研究生网页-最新通知查询下载。
联系人:储怡
电话:021-34775036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研究生涉密及延迟公开学位论文备案及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2. 中国科学院大学涉密研究生名单
3.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申请表
4.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研究生名单
5.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
6. 上海天文台2023年夏季拟毕业生名单
7. 答辩前后的程序2023
8. 国科大《学位授予审核及信息报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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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研究生部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