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上海天文台优秀学生评选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08-07

  1、评选办法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 

    

  2、研究生部接到国科大评选通知,根据当年各研究室在学生情况,分配各个研究室三好学生的名额,报分管领导同意。 

    

  3、研究生部将三好学生评选通知和名额数发到各研究室分管教育室主任,由各研究室组织学生申报、组织评选。 

    

  4、研究生部组织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干部的评选: 

  优秀毕业生由研究生自行向研究生部申请,最终由台评审小组投票讨论决定 

  优秀干部一般由学生会讨论推选,最后上台评审小组讨论 

    

  5、由各研究室提出三好学生的候选人,研究室候选人名单不得超过正式人选的120%。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室提交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和三好学生申请表。 

    

  6、台评审小组推荐程序 

  1)台内成立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 

  2)台评审小组对研究室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评选出台候选人名单。 

    

  7、对台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8、公示后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 

    

    

  注:研究室内部推荐程序(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流程由各研究室自行讨论决定) 

  1)对于1年级的新生,根据学生的成绩推荐,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学分),研究生部提供学生的成绩(所有成绩都列入,中科大的学生按照中科大提供的纸质版成绩为准) 

  2)对于1年级以上的学生,根据学生发表文章(正式发表,第1/2作者)的情况,择优推荐,学生提供的信息,由学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若是信息作假,则取消资格,今后也不能申请。 

  3征得优秀学生候选人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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