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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通知(全年)发布时间:2019-01-23 来源: 浏览:各位博士后及合作导师、在职研究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自2011年起,先后组织开展了“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并且自2019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澳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方便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和各设站单位统筹安排工作,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年度交流项目计划和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也可在台网页-博士后流动-交流项目下载)。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按照时序进度,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积极申报。请各博士后合作导师协助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对存在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单位将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申请人应按照《指南》要求准备材料,并在我台要求的申报截止时间(如上)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人教处。
联系人:储怡 分机:5036 办公室: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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