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3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两国研究人员之间开展的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
申请代码1须选择上述资助领域所对应科学部的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
(三)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比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比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FWO负责资助比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比方合作者应符合F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根据比方对此类项目的要求,中方申请人和参与者也需在FWO网站完成注册(详见比方项目指南)。
(四)中比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FWO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FWO(中比)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应符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填报要求及附件详见指南网址: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101.htm
四、台内申报节点
5月22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6月20日前,请完成系统提交。
五、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