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ASRT)的合作协议,2023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 微生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1下属申请代码);
2. 生物信息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6下属申请代码);
3. 农学基础与作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下属申请代码);
4. 植物保护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4下属申请代码);
5. 畜牧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7下属申请代码);
6.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D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6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ASRT向埃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埃及合作者应符合ASR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ASRT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填报要求及附件详见指南网址: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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