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2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地球科学前沿布局,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2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和学术交流,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2023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或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 促进地球科学发展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 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 上一年度已获得过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类型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指南网址:https://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7390.htm
三、台内申报节点
10月14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10月26日前,请完成系统提交。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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