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2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包括:
1. 物理(申请代码1请选择A20至A30下属申请代码)。
2. 化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
3.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D下属申请代码)。
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15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INSF向伊朗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 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具体申报要求及附件请见指南网址: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5580.htm
四、台内申报节点
6月14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7月17日前,请完成系统提交。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伊方联系人:Mr. Payam Parsizadeh
电话:+98 21 82161117
邮箱: payam.parsizadeh@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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