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
1.数学和物理(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项。
(三) 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负责人或参与者(在研项目的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申请人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捷方项目指南请见: https://www.avcr.cz/en/academic-public/international-affairs/news/,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AS(中捷)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具体申报要求及附件请见指南网址: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4860.htm
四、台内申报节点
5月10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6月6日前,请完成系统提交。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捷方联系人
Zdeněk Kresl
电话:+420-221-40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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