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白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
(二)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三) 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与白俄罗斯研究人员交流互访所需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负责人或参与者(在研项目的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白方申请人应符合BRFFR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BRFFR提交申请。白方项目指南请见: https://fond.bas-net.by/conc_.html,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RFFR(中白)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具体申报要求及附件请见指南网址: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4769.htm
四、台内申报节点
5月10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6月10日前,请完成系统提交。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白方联系人
Elena Titova
电话:+375-17-3790742
Email: fond@it.org.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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