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围绕本市具有明显领先优势的高端科学仪器的开发和应用,开展关键共性技术与部件研制攻关,提升上海科学仪器原创性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1)原创性科研仪器研制。面向科学前沿,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聚焦对探索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原理、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重点关注:应用于生命科学、集成电路、环境保护、材料分析等领域的科研仪器。(2)面向应用的科学仪器开发。以关键共性技术和部件研发为突破口,聚焦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科学仪器的仪器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技术及产品。重点关注:中高端质谱仪器、高端光片显微镜、高效液相色谱仪、样品前处理仪等。
执行期限: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研究内容(1)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2)为企业。
专题二、化学试剂研制开发(申报主体为企业,略)
专题三、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的技术水平,形成仪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研究内容:针对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30万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开展有关测试、实验、应用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
执行期限: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8.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具体要求详见指南网址: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20330/f7d53db3e0654ab79b5348ebb7eb8375.html
三、台内申报节点
4月6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至liting@shao.ac.cn告知; 因单位限报3项,若报名超过3项,则组织台内遴选,择优推荐。
4月21日前,请系统提交审核。
四、科研处联系人
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天文大厦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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