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征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了2022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的申请工作。为做好我院项目的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推荐原则

重大科研仪器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在1000万元/项以上。

为规范和加强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nsfc.gov.cn“政策法规栏目”)。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质量。

二、推荐数量

各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我院首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每个可通过依托单位另申报1项。

三、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

2. 正确把握项目定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强调仪器研制对科学发展、科技创新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

3. 严格执行限项规定。有关限项要求按照《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申请规定”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执行。

4. 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5. 加强组织充分论证。项目依托单位应组织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对保证项目所需的人员队伍、基础条件等做出承诺。

四、材料报送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 依托单位在线审核通过后,下载申请书,于2022年3月4日前,将申请书和项目基本信息通过“中科院科技条件管理系统”(http://159.226.82.144)报送至院条财局,逾期不予受理。

3. 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待项目通过院内遴选后,依托单位再通过ISIS系统向基金委在线提交。推荐项目清单由院统一报送至基金委。


联 系 人:苏驰
联系方式:010-6859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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