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我台限报2项)
执行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专题四、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我台限报10项)
执行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2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2年度启明星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A类和扬帆专项: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B类和C类: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7.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及本市各类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
8.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项目指南网址: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1025/3be9cd79b1d4468d93185a9d5e1f9d52.html
按照中央、市委有关优化整合人才计划的要求,今后市科委不再单独发布扬帆计划指南,而是将扬帆计划项目作为启明星培育(扬帆专项)整合进启明星项目,资助强度和数量不变。详见附件补充通知。
三、台内申报节点
11月15日前,系统提交审核。
四、科研处联系人
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天文大厦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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