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埃及科学研究技术院(ASRT)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经双方协商,2021年NSFC与ASRT将在生命科学及地球科学相关领域开展联合资助,具体包括:
1. 微生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1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物信息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06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农学基础与作物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植物保护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C14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5. 畜牧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 C17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6.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D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1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6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ASRT向埃及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二)埃及合作者应符合ASR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ASRT提交申请;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注: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0963.htm
四、台内申报节点
5月17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告知;
6月3日前,请系统提交。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天文大厦702室)
附件:英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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