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院里的正式通知还在走审核流程,年前不一定能下来,先按去年的要求发邮件给大家启动2022年国际人才计划第一批征集工作。
特别说明:新pifi计划院国际合作局仍在酝酿中,原PIFI计划中博士后、青年津贴项目暂停申报。
访问学者、杰出学者、特需人才照常ARP报送。
一、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所有申报须通过新一代ARP国际合作中“国际人才交流计划”模块提出申请。ARP全年开放申请,不设定截至日期。仅设立3个集中受理节点,错过节点的申报项目将在下个节点予以受理。
2、受理节点:2022年度项目将分别在2021年4月15日(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8月30日(第三批)分三批次对节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8月30日以后申报的,作为下年度项目受理。
注意:以上是院里的受理节点,实际还需要提前3-4天左右时间作为我们台内ARP各环节审批时间。
3、受理范围:2022年6月30日前可抵华开展工作的PIFI项目申请。
4、申报前提:中方合作者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事先激活本人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账号并完善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项目申请。往年申报时已经在国际人才交流平台激活账户并完善过个人简历的,无需操作。(具体激活方式和用户名等信息请参考附件)
5、专家库填写:为了有助于本领域的评审(避免有些专家不了解我们天文领域),在申报的同时,须登录新一代ARP系统填报评审专家信息列入专家库,参与项目的评审工作,职称要求副研究员以上。
人数不限,我院(包括我们单位)副研究员以上或我院青促会成员。有一定的国际合作经验和国际视野,熟悉国际合作项目定位。
填报路径:“国际合作系统”-“评审专家管理”模块进行填报提交。
6、延续项目申报: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二、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须通过ARP新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出申请。申报路径:国际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选择拟申报项目名称)-新申报/申报填报,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要求每个附件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
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材料应包括:
1.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
2.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正在执行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4、境外执行
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三、其他事项
1、立项执行:2022年度项目将于2021年5月、7月、9月分批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始执行。
2、执行时间:原则上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延续项目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特需人才计划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资助总时长的50%以上。
未尽事宜请参见附件。
另,院国际合作局征集外国人才在华过年、新春活动照片。入选的将在大年初五领英账号上发布。欢迎各位老师积极投稿给我。
联系人:汪维丽 电话:34775058 邮箱:wangweili@shao.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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