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于2007年10月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和之后达成的合作共识,2021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合作: 

  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至A06) 

  物理(申请代码1请选择A14至A30) 

  化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化学科学部B下属代码)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地球科学部D下属代码)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05、E06、E13)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F02) 

  申请代码请尽量填写到最后一级,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资助计划为35项左右,NSFC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项,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对等资助经费。 

  (三)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方申请人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中以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ISF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ISF项目指南请见以下链接:https://isf.org.il/Files/GuidelinesISF_NSFC_En_1795_1.pdf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具体请关注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302.htm 

 三、台内申报节点 

   1230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回复本邮件告知。 

   123日前,请在系统中完成申请书的提交。(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 

四、项目联系人 

       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天文大厦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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