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捷克科学院(CAS)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共同资助中国与捷克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数学和物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 化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 

 (三)资助内容 

  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交通费和在华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在捷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 

 (四)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捷方合作者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捷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A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AS(中捷)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三)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具体请关注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621.htm 

  四、台内申报节点  

  4月22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发送邮件至liting@shao.ac.cn告知。   

  5月22日前,请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书至科技处审核。(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   

  五、科技处联系人  

  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天文大厦702室)  

附件:合作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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