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19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9月10日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本领域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科学传播和人才培养,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19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2020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所有“会议培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150万元,本期拟资助约15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所有“科学传播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150万,本期拟资助约10项。所有“战略研究类”项目总经费(直接费用)约575万元,本期拟资助约15项。

  “会议培训类”项目执行期自会议召开日期至当年12月31日,不得跨年。“科学传播类”和“战略研究类”项目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具体请关注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215.htm

 

台内申报节点:
8月23日前,邮件告知科技处申报意向,邮件以“地球科学部关于2019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为题;
9月16日前,提交申请,包括:ISIS系统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科技处联系人: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天文大厦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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