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各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经上海天文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出差管理
1. 根据全国疫情防控进展,我院目前基本上已经全面复工复研。原则上员工国内出差恢复为正常常态。但是为加强风险防范,防疫期间,仍然提倡“非必须,不差旅”的原则。确需出差的,请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时向人教处备案。疫情期间如没有向人教处备案擅自出差,不予报销有关出差费用。疫情期间职工出差审批表见附件1。
2. 出差期间出差人应根据出差目的地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范工作,注意日常防护。出差期间,根据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单,可以向台条件保障组申领口罩,标准为每人每天一个。
二、因公出国(境)管理
3. 疫情期间因公出国(境)及接待有关来访工作,继续按照《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出国(境)及接待来访有关工作的通知》(际字〔2020〕3号)执行。
4. 院合作局已暂停审批因公出国(境)及赴港澳台出访批件。已获批出访的一般团组,应做好任务再评估,推迟出访或取消出访。
5. 在疫情防控期内,原则上不主动邀请国外及境外机构人员来访。
三、复工、复研有关要求
6.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抓紧推动重点工作,全力保障我台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7. 不能来台正常上班的人员(职工和博士后)应该说明情况,得到部门批准后,向人教处报备。
8.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因私离沪请及时向人教处报备。离沪报备表见附件2。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上海天文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前序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本通知疫情结束后自动废止。
上海天文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