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人民日报》要闻四版发表题为《坚持高标准 守住底线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署名文章。文章称,廉洁自律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
文章同时指出,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修订工作历时一年,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尊重前人智慧,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遵循正确方向、把握有限目标,这个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通过梳理文章要点,带读者一起学习党内两大重要新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谈为什么要从严治党?
在长期艰辛探索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
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只有从严要求自己,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战胜13亿人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
全面从严治党,关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党规党纪必然要严于国家法律
——谈为什么要修订和完善《准备》和《条例》?
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
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
我们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更是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要严于国家法律。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
立规修规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依法治国,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底线上;依规治党,党员也绝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德治党的“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其内核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
修订工作历时一年,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尊重前人智慧,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遵循正确方向、把握有限目标,这个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
廉洁自律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
——谈新版《准则》的核心内容和要点
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然要求广大党员清正廉洁、严格自律。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这切中了问题的要害。
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
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向来是从高不就低。
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党纪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
——谈新版《条例》的核心内容和要点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
《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
——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纪委等执行《准则》和《条例》规定提出的具体要求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
《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严明纪律是推进伟大事业的重要保证。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
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监督只有进行时。解决中国的问题,要靠中国共产党;解决党自身的问题,要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明确了对照的标准、提供了衡量的尺子,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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