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后及合作导师、在职研究人员: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的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进行了改进和完善,编制了《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年度交流项目计划和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
经费 |
申报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近3年获学位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回国)博士;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放宽至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博士毕业世界前30名的高校可优先获得资助名额。
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未满6个月的可申请本项目。 |
2年共40w |
2月1日-9月30日,分2个接收时间点(4月15日、9月30日)分批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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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
30w |
2月1日-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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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未获2021博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入选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国(境)外工作期间不能申报。 |
2w,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
2月1日-10月31日申报,分2个时间点(6月30日、10月31日)分批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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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香江学者计划 |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
2年共 36wCNY +36wHKD |
2月1日-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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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能全职在澳门工作两年,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
2年共
30wCNY +36wMOP |
2月1日-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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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能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
2年共
30wCNY+ 1500欧/月*2年 |
3月1日-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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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也可在台网页-博士后流动-交流项目下载)。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按照时序进度,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积极申报。请各博士后合作导师协助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对存在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单位将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联系人:杨俊
办公室:天文大厦813
电话:021-34775030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天文台人教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