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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8-01-25 来源: 浏览:各研究室、博士后合作导师: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社部发〔2016〕33号)(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博新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8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须通过我台博士后进站考核,拟同意招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18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三)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四)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且于2017年12月1日以后进站;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五)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1周岁(1986年3月20日后出生)。 (六)“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详见附件2。 (七)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八)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九)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8年2月6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二)”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8年3月15日前邮寄至上海天文台人事教育处(以投递日戳为准)。地址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时自动获取。
四、其他 (一)资助工作时间安排。申请人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2月6日后可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27日;专家评审时间为4月下旬;获选结果拟于5月中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 (二)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三)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台网页-人才教育-博士后流动站-通知通告查询下载。
请各研究室、各位博士后合作导师协助宣传,动员各地优秀博士毕业生参与“博新计划”,积极吸纳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我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有意向申报者请提前与台人教处联系。
联 系 人:储怡 联系电话:021-34775036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丹路80号 邮 编:200030
附件:1. 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 2. 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5.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6. 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1-2,附件3-6,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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