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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1-14 来源: 浏览:各研究室、各位合作导师 为支持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吸引、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助”)。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中博基字【2017】2号),2017年度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形式 联合资助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不超过50名有意向到中国科学院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站20万元的基金资助。 二、推荐名额 在考虑各设站单位推进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参与“四类机构”建设情况以及在站博士后队伍规模的基础上,统筹分配推荐名额(本年度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4周岁; (四)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五)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六)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七)涉密项目不能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2月20日后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联合资助”信息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登录“联合资助”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联合资助”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请于2017年3月8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我台人教处(通讯地址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时自动获取)。 (四)设站单位审核和提交申请材料 设站单位审核纸质申请材料,对照纸质申请材料,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联合资助”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相应文档并确定申请人推荐顺序后提交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五、有关说明 (一)“联合资助”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可以同时申请,且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占“联合资助”分配名额。未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继续参与“联合资助”评审。 (二)在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前(2017年3月10日前)已进站的博士后,不得申报“联合资助”。 六、联系方式 上海天文台人教处,联系人:储怡,021-34775036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联系人:郭明亮,010-68597778
附件:1、2017年度“联合资助”申报名额分配表 3、专家推荐意见表 4、《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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