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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0 来源: 浏览:

各研究室、博士后合作导师: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文件精神,开展“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现就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通过我台博士后进站考核,同意招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 

  (四)“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详见附件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七)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7220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三(二)”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17310日前邮寄至上海天文台人事教育处(以投递日戳为准)。地址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时自动获取。 

     

四、其他  

  (一)申请进入本台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二)请各研究室、各位博士生导师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各地优秀博士毕业生参与“博新计划”。 

  (三)相关通知及表格可在台网页-人才教育-博士后流动站-通知通告查询下载。 

    

    

   人:储怡 

  联系电话:021-34775036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丹路80 

      编:200030 

    

附件1. 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学科 

  2. 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 

  3.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5. 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6. 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1-2附件3-6 

  《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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